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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關于加強市區(qū)噪音管理的建議 |
| 2019年04月26日 12時23分 忻州在線·忻州日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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忻州“隨手拍”中有關城區(qū)店鋪商販、小區(qū)旁公園、廣場團體活動時噪音污染的問政不少。 建議:一是管理部門對在公園中活動的團體組織進行備案,并告知活動的組織者噪音污染的危害和允許的噪音范圍。二是管理部門在公園的醒目位置設置提醒噪音污染的廣告牌,應明確噪音污染的具體時間段。三是公園廣場可以在醒目位置設置投訴電話,供小區(qū)居民或者游人及時溝通聯系。四是城區(qū)商家的噪音要及時管控。五是要將問政結果及時告知問政者。六是廣大市民組織開展活動時要自覺在有關部門備案,注意音樂播放音量,不要影響到附近居民的工作和休息。(來自網友:走天涯_63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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